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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111423LL00100/2022-09628 | 發文字號:文政辦發〔2022〕2號 |
發文機關: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時間:2022-01-21 |
標題:關于印發《文水縣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的通知 |
鏈接:【圖解】文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文水縣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文政辦發〔2022〕2號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文水縣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的通 知
縣直各有關單位:
《文水縣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水縣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
為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推進我縣知識產權強縣工作,根據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文水縣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
第一條 資助獎勵原則
縣政府設立知識產權資助獎勵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顚S?,知識產權資助獎勵專項資金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管理,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第二條 資助獎勵對象
我縣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個人和其他組織;為我縣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個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服務的經國家備案有代理資質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均可依據本辦法申請資助和獎勵。
第三條 專利授權獎勵
對于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或個人,給予每件0.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于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或個人,給予每件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單位年度獲得的專利授權獎勵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個人年度獲得的專利授權獎勵總額不得超過3萬元。
第四條 注冊商標獎勵
(一)獲得“馬德里商標”,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獲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一次性獎勵5萬元;“地理標志商標”,一次性獎勵3萬元;
(三)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以上獎勵均不重復發放。
第五條 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示范企業獎勵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4萬、3萬、2萬元。開展縣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對發明專利申請量5件以上10件以下,且未被認定為市級以上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專利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4萬、3萬、2萬元。開展縣級專利示范企業培育,對發明專利申請量10件以上,且未被認定為市級以上專利示范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第六條 專利引進獎勵
縣內企業或個人引進購買縣外發明專利且獲得所有權,并在市場監管部門備案的,給予企業或個人每件發明專利一次性專利引進獎勵1萬元,同一企業年度獲得的專利引進獎勵總額不得超過2萬元。
第七條 知識產權對外交流獎勵
組織企業參加省內外商標品牌或專利產品展覽展會、宣傳推廣等活動,給予每企業每次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會展獎勵。
第八條 被核準的旅游景區(包括AAA級鄉村旅游示范村)
集體商標,每件一次性給予注冊人3萬元獎勵。受獎勵的注冊人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放的商標注冊證書。
第九條 申報文件真實性的負責申明
申請資助獎勵的單位應提供真實的資料和憑證,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資助獎勵,已資助獎勵的金額如數追回,并依法追究申請人及申請單位責任。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由所在單位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條 本實施意見所涉資助獎補項目與本縣其他獎補項目重復的,不重復兌現。本實施意見在施行過程中,國家和省、市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文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本辦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原有文件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 ? ?2022年1月21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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