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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111423LL00100/2023-04451 | 發文字號:文政辦發〔2022〕28號 |
發文機關: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時間:2022-09-05 |
標題:關于印發《文水縣屬國有企業招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文政辦發〔2022〕28號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文水縣屬國有企業招聘人員
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縣屬國企監管單位,各縣屬國有企業:
《文水縣屬國有企業招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水縣屬國有企業招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縣屬國有企業的監管,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強化用人成本意識,推進企業用工總量、結構與企業發展需要、勞動生產率等相匹配,規范縣屬國有企業人員招聘行為,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縣國資局或其他縣政府組成部門出資的縣屬國有全資、控股企業及其所屬的全資、控股企業(統稱“縣屬國有企業”)。
第三條 縣屬國有企業新進人員,除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任命、按照文水縣政策引進的人員和按國家政策安置的軍隊轉業人員及隨軍家屬外,堅持“逢進必考”的原則,一律實行公開招聘。
第四條 公開招聘由縣屬國有企業(一級企業)組織,分(子)公司不得自行組織招聘。
第五條 縣屬國有企業(一級企業)招聘人員應按照批準的“六定方案”,在不突破員額總數前提下,結合企業產值、效益和用人需求,確定招聘人員數量和標準。
第六條 縣屬國有企業(一級企業)公開招聘人員方案,需按照“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經企業黨組織研究決定,并報縣國資局審核,由國資局提請縣政府常務會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 招聘方案應包括下列內容:招聘崗位名稱、數量、專業及所需其它資格條件;招聘對象、范圍、方式、程序;招聘的組織領導和紀律保障。
第八條 招聘程序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制定招聘方案;完成招聘方案的內部決策程序和審核審批程序;發布招聘信息;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考核通過簽訂正式合同。
第九條 縣屬國有企業之間人員流動,或引進研究生學歷以上人才、高級管理人才、特殊專業技術人才,由企業黨組織研究決定,報縣國資局備案。
第十條 縣屬國有企業應從嚴清理和控制員額總數外用工人數。清理不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范圍的勞務派遣用工,在保證職工隊伍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努力降低勞務派遣用工數量和比例。
第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況的不得招聘人員:
1.員工總額滿編。
2.連續3年全員勞動生產率下降。
3.連續2年出現經營虧損。
4.企業經營、管理任務減少,上年度產值同比減少超過20%,資本或資產規模減值超過10%。
5.平臺企業(新組建公司制企業)業務運營不正常的。
第十二條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人力資源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本規定擅自招聘人員和違反招聘紀律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縣國資局負責解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抄送:縣委辦、人大辦、政府辦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