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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111423LL00100/2023-11359 | 發文字號:文政發〔2022〕14號 |
發文機關:文水縣人民政府 | 發文時間:2022-11-28 |
標題:關于沒收山西海朗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決定 |
文政發〔2022〕14號
文水縣人民政府
關于沒收山西海朗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決定
縣自然資源局、財政局:
2017年6月,山西海朗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鳳城鎮冀周村東違法占地5580㎡修建了廠區,經調查核實屬違法占地,地類為農用地,針對此違法行為,縣自然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為18136)并已處罰到位?,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77條規定,決定沒收其違法占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縣財政局和縣自然資源局要按照相關規定做好財產登記有關工作。
文水縣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25日印發